呂玉剛說,一些家長不送孩子上學,在家里或者是送到私塾、國學班等地方去學習,這些機構很難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要求開齊開足開好相關課程,很難保障我們適齡兒童少年完成國家規定的義務教育,這對孩子一生的成長是很不利的。
至于說家長想讓他多學一點國學,接受一點這方面的特殊教育,這和送到學校去上學并不矛盾,因為我們新的課程改革非常重視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教育。國家統編的義務教育語文、道德與法治、歷史三科教材到2019年要全覆蓋,在新的教材當中進一步充實了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篇目。
如果覺得還不夠,業余時間到一些機構去學習一下,應該只能是學校教育的補充,它不能替代我們正規的規范的學校教育。
對家長沒有按照義務教育法的規定送適齡兒童到學校接受義務教育怎么辦?呂玉剛表示,首先是要做好勸返工作。學校要摸清情況,及時和家長保持聯系,在學籍信息系統進行標識,并進行勸返。勸返不回來的,要向當地鄉鎮政府、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書面報告。
第二步,責令改正。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門對適齡兒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沒有送孩子去上學的,應當提出嚴肅批評,講清法律規定,當然也要做好思想工作。
第三步,依法處置。對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門依法發放相關的司法文書,敦促其保障輟學的學生盡快復學;情節嚴重的或者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