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沒有學制限制,可以一直報考,直到所有科目合格。
1、1981年,我國開始實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以下簡稱“自學考試”)。1988年,國務院頒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以行政法規形式確定自學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199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規定:“國家實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以法律形式確定自學考試是我國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
2、自考沒有學制限制,自考專科一般有16門,本科有14門,只要你一門一門全部通過就能辦理畢業,二年考完二年畢業,十年考完十年畢業。所以這也使很多想要早點畢業的考生,尤其是沒時間復習或基礎差的考生愿意去依靠培訓班,幫助自己順利通過考試,盡早考完盡早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