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學士學位申請條件:
1、自考本科畢業生應在獲得本科畢業證書后兩年內提出授位申請,即本次只受理在2017年12月至2022年6月取得自考本科畢業畢業證考生的學位申請。
2、自考本科畢業生,其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考試課程總平均成績不低于65分。計算總平均成績的課程不含畢業論文或畢業設計。
4、畢業論文成績合格。
5、通過四川省學位辦組織的學士學位外語水平考試,參加考試的時間為取得自考考籍至申請學位前。英語專業的學生必須參加由四川省學位辦組織的學士學位日語水平考試。
6、在讀期間嚴重違反學術誠信或觸犯刑法受到處罰的不能申請授位。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符合學士學位審批條件,于發畢業證的同時,向當地教育考試院或自學考試辦公室提出申請,填寫學士學位評定表一式2份,2寸免冠照片一張。省考試院整理匯總各市地申報的學士學位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將考生檔案材料與學士學位名冊,于每年4月推薦給有授予權的主考學校。主考學校學士學位主管部門和學術委員會,按要求對申請學位者逐個評審,評審合格,授予學士學位,未通過者不再補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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