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印發了《關于推進中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改革的意見》,中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改革啟動。我國將用一套全新的“綠色評價”體系為中小學校“全面體檢”。
中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改革的總體目標是基本建立體現素質教育要求、以學生發展為核心、科學多元的中小學教育質量評價制度,切實扭轉單純以學生學業考試成績和學校升學率評價中小學教育質量的傾向,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
《中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指標框架(試行)》突出“綠色評價”,具體內容和指標包括學生品德發展水平、學業發展水平、身心發展水平、興趣特長養成、學業負擔狀況等5個方面20個關鍵性指標。
其中品德發展水平、學業發展水平、身心發展水平,是針對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提出的。品德發展水平包括行為習慣、公民素養、人格品質、理想信念4個關鍵性指標,由低到高、循序漸進。
學業發展水平包括知識技能、學科思想方法、實踐能力、創新意識4個關鍵性指標,不是簡單強調考試分數,而是在重視“基礎知識”、“基本技能”的同時,更加關注學生終身發展和應對未來挑戰所需能力和素養。
身心發展水平的指標最多,包括身體形態機能、健康生活方式、審美修養、人際溝通、情緒行為調控,不僅重視孩子們要有良好的身體素質,而且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質,還要提升他們的審美情趣和藝術修養。
興趣特長養成包括好奇心求知欲、愛好特長、潛能發展3個關鍵性指標,主要目的是尊重學生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使學生生動活潑地發展。
學業負擔狀況,包括學習時間、課業質量、課業難度、學習壓力4個關鍵性指標,主要關注學生學習效率,保護學習興趣和熱情,著眼孩子們的長遠發展,就像現在衡量經濟發展強調“綠色GDP”一樣,評價教育質量也應該強調“綠色”。
據了解,此次改革的總體思路主要是“強化導向,促進發展,協同推進”。在評價方式上,強調注重全面客觀地收集信息,注重考查學生進步的程度和學校的努力程度,注重促進學校建立質量內控機制。評價結果也將強調教育質量的改進和激勵功能,將被作為完善教育政策措施、加強教育宏觀管理的重要參考,作為考核獎懲學校的主要依據。
要健全評價標準,改進評價方式方法。要通過直接考查學生群體的發展情況評價學校的教育質量。將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將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將內部評價與外部評價相結合,改變過去主要依靠經驗和觀察進行評價、單純強調結果不關注發展變化、過于依賴外部評價而忽視自我診斷、自我改進的做法。在評價方法上,主要通過測試和問卷調查等方法進行評價,輔之以必要的現場觀察、個別訪談、資料查閱等。